​有关GMP认证,知识点(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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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GMP认证,知识点(二)

发布日期:2024-10-14 浏览次数:990

上篇文章为大家介绍了有关GMP认证的知识点,关于GMP认证的基本要求、质量管理问题、机构人员的要求配置、厂房及设施的要求,大家还记得吧,本期继续为大家讲解GMP设备要求等问题,GMP认证标准是制药企业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设备的要求

①原则

设备的设计、选型、安装、改造和维护必须符合预定用途,应当尽可能降低产生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的风险,便于操作、清洁、维护,以及必要时进行消毒或灭菌。

②校准

按照操作规程和校准计划定期对生产和检验用衡器、量具、仪表、记录和控制设备以及仪器进行校准和检查,并保存相关记录。

③制药用水

制药用水应当适合其用途,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

制药用水至少应当采用饮用水。

纯化水、注射用水储罐和输送管道所用材料应当无毒、耐腐蚀;罐的通气口应当安装不脱落纤维的疏水性除菌滤器;管道的设计和安装应当避免死角、盲管。

纯化水、注射用水的制备、贮存和分路应当能够防止微生物的滋生。

纯化水可采用循环,注射用水可采用70℃以上保温循环,应当对制药用水及原水的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并有相应的记录。


物料与产品的要求

药品生产所用的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应当尽可能减少物料的微生物污染程度。

必要时,物料的质量标准中应当包括微生物限度、细菌内毒素或热原检查项目。

药品上直接印字所用油墨应当符合食用标准要求。

进口原辅料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进口管理规定。

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和印刷包装材料的接收应当有操作规程,所有到货物料均应当检查,以确保与订单一致,并确认供应商已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

物料的外包装应当有标签,并注明规定的信息。

确认与验证

企业应当确定需要进行的确认或验证工作,以证明有关操作的关键要素能够得到有效控制。确认或验证的范围和程度应当经过风险评估来确定企业的厂房、设施、设备和检验仪器应当经过确认,应当采用经过验证的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检验方法进行生产、操作和检验,并保持持续的验证状态。

确认和验证不是一次性的行为,首次确认或验证后,应当根据产品质量回顾分析情况进行再确认或再验证;关键的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应当定期进行再验证,确保其能够达到预期结果。

文件管理的规定

文件是质量保证系统的基本要素,企业必须有内容正确的书面质量标准、生产处方和工艺规程、操作规程以及记录等文件。

每批药品应当有批记录,包括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批检验记录和药品放行审核记录等与本批产品有关的记录;批记录应当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至少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1年。

质量标准、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稳定性考察、确认、验证、变更等其他重要文件应当长期保存。

生产管理的要求

所有药品的生产和包装均应当按照批准的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有相关记录,以确保药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符合药品生产许可和注册批准的要求。

建立划分产品生产批次的操作规程,生产批次的划分应当能够确保同一批次产品质量和特性的均一性,每批药品均应当编制唯一的批号。

不得在同一生产操作间同时进行不同品种和规格药品的生产操作,除非没有发生混淆或交叉污染的可能。

在生产的每一阶段,应当保护产品和物料免受微生物和其他污染。

生产期间使用的所有物料、中间产品或待包装产品的容器及主要设备、必要的操作室应当贴签或以其他方式标明生产中的产品或物料名称、规格和批号;如有必要,还应当标明生产工序和状态。

每次生产结束后应当进行清场,确保设备和工作场所没有遗留与本次生产有关的物料、产品和文件;下次生产开始前,应当对前次清场情况进行确认。

应当尽可能避免出现任何偏离工艺规程或操作规程的偏差,一旦出现偏差,应当按照偏差处理操作规程执行。

生产过程中应当尽可能采取措施,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

设备的要求

在分隔的区域内生产不同品种的药品。

采用阶段性生产方式。

设置必要的气锁间和排风设备,空气洁净度级别不同的区域应当有压差控制。

应当降低未经处理或未经充分处理的空气再次进入生产区导致污染的风险。

在易产生交叉污的生产区内操作人员应当穿戴该区域专用的防护服。

采用验证或已知有效的清洁和去污操作规程进行设备清洁;必要时,应当对与物料直接接触的设备表面的残留物进行检测。

采用密闭系统进行生产。

干燥设备的进风应当有空气过滤器,排风应当有防止空气倒流装置。

生产和清洁过程中应当避免使用易碎、易脱屑、易发霉器具;使用筛网的应当有防止因筛网断裂而造成污染的措施。

液体制剂的配制、过滤、灌封、灭菌等工序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软膏剂、乳膏剂、凝胶剂等半固体制剂以及栓剂的中间产品应当规定贮存期和贮存条件。

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要求

质量控制实验室的人员、设施、设备应当与产品性质和生产规模相适应。

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设立专门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应当主动收集药品不良反应,对不良反应应详细记录、评价、调查和处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可能存在的风险,并按照要求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应当有专人及足够的辅助人员负责进行质量投诉的调查和处理,所有投诉、调查的信息应当向质量受权人通报;所有投诉都应当登记与审核,与产品质量缺陷有关的投诉,应当详细记录投诉的各个细节,并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