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化水设备怎么清洗,有哪些方法?
公司动态 | 水处理知识 | 行业新闻 | 成交项目喜报 |

纯化水设备怎么清洗,有哪些方法?

发布日期:2021-08-17 浏览次数:1361

纯化水设备

原标题:纯化水设备怎么清洗,有哪些方法?

纯化水设备管道清洁度要求高,部分管道内部需抛光处理;输送介质主要为纯化水,对焊接工艺要求严格;施工用火严格管理;链接管道焊环厚度较薄,易产生焊接变形,要采取预防措施。

1、一般规定

1.1管道在压力试验合格后,建设单位应负责组织吹扫或清洗(简称吹洗)工作,并应在吹洗前编制吹洗方案。

1.2吹洗方法应根据对管道的使用要求、工作介质及管道内表面的脏污程度确定。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600mm的液体或气体管道,宜采用人工清理,公称直径小于600mm的液体管道宜采用水冲洗;公称直径小于600mm的气体管道宜采用空气吹扫;蒸汽管道应以蒸汽吹扫;非热力管道不得用蒸汽吹扫。对有特殊要求的纯化水设备管道,应按设计文件规定采用相应的吹洗方法。

1.3不允许吹洗的设备及管道应与吹洗系统隔离。

1.4管道吹洗前,不应安装孔板、法兰连接的调节阀、重要阀门、节流阀、安全阀、仪表等,对于焊接的上述阀门和仪表,应采取流经旁路或卸掉阀头及阀座加保护套等保护措施。

1.5吹洗的顺序应按主管、支管、疏排管依次进行,吹洗出的脏物,不得进入已合格的管道。

1.6吹洗前应检验管道支、吊架的牢固程度,必要时应予以加固。

1.7 清洗排放的脏液不得污染环境,严禁随地排放。

1.8吹扫时应设置禁区。

1.9蒸汽吹扫时,管道上及其附近不得放置易燃物。

1.10管道吹洗合格并复位后,不得再进行影响管内清洁的其他作业。

1.11管道复位时,应由施工单位会同建设单位共同检查,并应按本规范附录A第A.0.9条及第A.0.4条规定的格式填写“管道系统吹扫及清洗记录”及“隐蔽工程(封闭)记录”。

纯化水设备

2、水冲洗

2.1冲洗管道应使用洁净水,冲洗奥氏体不锈钢管道时,水中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25×10-6(25PPm)。

2.2 冲洗时,宜采用最大流量,流速不得低于1.5m/S。

2.3排放水应引入可靠的排水井或沟中,排放管的截面积不得小于被冲洗管截面积的60%。排水时,不得形成负压。

2.4管道的排水支管应全部冲洗。

2.5水冲洗应连续进行,以排出口的水色和透明度与入口水目测一致为合格。

2.6当管道经水冲洗合格后暂不运行时,应将水排净,并应及时吹干。

3、空气吹扫

3.1空气吹扫应利用生产装置的大型压缩机,也可利用装置中的大型容器蓄气,进行间断性的吹扫。吹扫压力不得超过容器和管道的设计压力,流速不宜小于20m/S。

3.2吹扫忌油管道时,气体中不得含油。

3.3空气吹扫过程中,当目测排气无烟尘时,应在排气口设置贴白布或涂白漆的木制靶板检验,5min内靶板上无铁锈、尘土、水分及其他杂物,应为合格。

4.蒸汽吹扫

4.1为蒸汽吹扫安设的临时管道应按蒸汽管道的技术要求安装,安装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4.2蒸汽管道应以大流量蒸汽进行吹扫,流速不应低于30m/s。

4.3蒸汽吹扫前,应先行暖管、及时排水,并应检查管道热位移。

4.4 蒸汽吹扫应按加热—冷却—再加热的顺序,循环进行。吹扫时宜采取每次吹扫一根,轮流吹扫的方法。

4.5通往汽轮机或设计文件有规定的蒸汽管道,经蒸汽吹扫后应检验靶片。当设计文件无规定时,其质量应符合表8.4.5的规定。

4.6除本规范第8.4.5条规定的蒸汽管道检验外,蒸汽管道还可用刨光木板检验,吹扫后,木板上无铁锈、脏物时,应为合格。

5.化学清洗

5.1需要化学清洗的管道,其范围和质量要求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5.2管道进行化学清洗时,必须与无关设备隔离。

5.3化学清洗液的配方必须经过鉴定,并曾在生产装置中使用过,经实践证明是有效和可靠的。

5.4化学清洗时,操作人员应着专用防护服装.并应根据不同清洗液对人体的危害佩带护目镜、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具。

5.5化学清洗合格的管道,当不能及时投入运行时,应进行封闭或充氮保护。

5.6化学清洗后的废液处理和排放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规定。